房屋該買什麼保險?
房屋最基本的保險就是「住宅火災及地震基本保險」,也是民眾在向銀行申請房貸時,銀行會要求民眾投保的保險。目的是要確保在發生火災或地震而導致房屋毀損時,貸款人仍有能力償還房貸,保障銀行的債權。
除了「住宅火災及地震基本保險」外,許多產險公司也有「居家綜合險」,保障內容較住宅火災及地震基本保險更多元、更全面。
「住宅火災及地震基本保險」是什麼?包含哪些保障?
「住宅火災及地震基本保險」是目前台灣最基礎的房屋保險,大家常說的「火災險」、「地震險」即為此類保單。而火災險與地震險會結合成一張保單,原因是政府在 921 地震後推行的「住宅地震基本保險制度」政策,強制將「住宅火險」擴大為「住宅火災及地震基本保險」,故火災險和地震險無法單獨投保。
「住宅火災及地震基本保險」幾乎各家產險公司皆有推出,保障項目有:住宅火災保險、地震基本保險、住宅第三人責任基本保險、住宅玻璃保險、住宅颱風及洪水災害補償保險。詳細的保障內容如下:
1.「住宅火災保險」保障內容
火災險的保障事故除了火災外也包含雷擊、爆炸、竊盜等情況,理賠裝潢修復費用、清除費用、臨時住宿費、搬遷費用等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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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保事故 | 承保標的 | 理賠內容 |
於下列危險事故致保險標的物發生損失時,依本保險契約之約定,負賠償責任: 1.火災 2.閃電雷擊 3.爆炸 4.航空器及其零配件之墜落 5.機動車輛碰撞 6.意外事故所致之煙燻 7.罷工、暴動、民眾騷擾、惡意破壞行為 8.竊盜 |
1.建築物 2.建築物內動產 |
1.裝潢修復費用:給付限額以投保建築物內動產保險金額之 30%,最高 80 萬元為限。 2.清除費用:清除受損之殘餘物所需的必要費用。 3.金融、信用卡及證件重製費用:賠償總額以 5,000 元為限。 4.臨時住宿費:建築物毀損致不適合居住,賠償每日最高 5,000元,賠償總額 20 萬元為限。 5.租屋仲介費用:建築物修復或重建期間,被保險人租屋之仲介費用,賠償總額以 5,000 元為限。 6.搬遷費用:搬家公司之搬遷費用,賠償總額以 10 萬元為限。 7.生活不便補助:因建築物修復或重建而無法居住者,賠償每日定額3,000 元,最高給付 30 日。 |
2.「地震基本保險」保障內容
地震基本保險在 921 大地震後強制附加在火災險內,但需注意的是建築物賠償必須為「建築物全損」,且最高理賠金為 150 萬。若希望地震險的保障更全面,建議附加「超額地震險」、「擴大地震險」及「輕損地震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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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保事故 | 承保標的 | 理賠內容 |
住宅建築物,因下列危險事故發生承保損失或臨時住宿費用時,本公司按本保險契約之約定負賠償責任: 1.地震震動。 2.地震引起之火災、爆炸。 3.地震引起之山崩、地層下陷、滑動、開裂、決口。 4.地震引起之海嘯、海潮高漲、洪水。 |
1.建築物 | <建築物全損> 1.建築物:以重置成本為保險金額,最高不超過新臺幣 150 萬元。 2.臨時住宿費用:每一住宅建築物 20 萬 <建築物未達全損,但屬於紅色危險標誌> 1.臨時住宿費用:每一住宅建築物 10 萬元。 |
3.「住宅第三人責任基本保險」保障內容
「住宅第三人責任基本保險」主要保障的對象是建築物所有者、居住者等以外的第三人,當被第三人因事故體傷而求償時,保險公司能協助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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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保事故 | 承保標的 | 理賠內容 |
住宅建築物因火災、閃電雷擊、爆炸或意外事故所致之煙燻,致第三人遭受體傷、死亡或財物損害,被保險人依法應負賠償責任而受賠償請求時,負賠償責任。 | 1.「第三人」定義: 指被保險人及其配偶、家屬、受僱人、同居人以外之人。 | 1.每人體傷:100 萬。 2.每人死亡:200 萬。 3.每一事故體傷及死亡:1,000 萬為限。 4.每一事故財損:200 萬。 (保險期間最高賠償:2,400 萬) (自負額:每一事故體傷 2,000 元,每一事故財損 1 萬元。) |
4.「住宅玻璃保險」保障內容
建築物玻璃門窗的損壞,也包含在「住宅火災及地震基本保險」保障內,且每次事故最高理賠 1 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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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保事故 | 承保標的 | 理賠內容 |
住宅建築物因突發意外事故導致固定裝置於四周外牆之玻璃窗戶、玻璃帷幕或專有部分或約定專用部分對外出入之玻璃門破裂之損失,負賠償責任。 | 1.固定裝置於四周外牆之玻璃窗戶、玻璃帷幕或專有部分或約定專用部分對外出入之玻璃門。 | 1.玻璃門破裂:每一次事故最高1萬元,保險期間內累計最高2萬元。 (自負額:每一事故 1,000 元。) |
5.「住宅颱風及洪水災害補償保險」保障內容
「住宅火災及地震基本保險」颱風淹水也有理賠!以修復或重建建築物所需的費用來計算,但理賠金最高不超過 7,000~9,000 元,以建築物地區區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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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保事故 | 承保標的 | 理賠內容 |
住宅建築物直接因颱風或洪水事故發生損失時,負賠償責任。 | 1.建築物 2.建築物內動產 |
<住宅颱風及洪水災害補償限額> 1.第一區:新竹縣(市)、臺中市、嘉義縣(市)、苗栗縣、南投縣、彰化縣、雲林縣:限額 9,000 元。 2.第二區:臺北市、新北市、臺南市、高雄市、桃園市、澎湖縣、金門馬祖地區:限額 8,000 元。 3.第三區:基隆市、宜蘭縣、花蓮縣、臺東縣、屏東縣:限額 7,000 元。 |
住宅火險、地震險保費怎麼算?一年多少錢?
「住宅火災及地震基本保險」是一年一約的定期險,每年需透過產險公司續保。而保費則是根據以下因素計算:
- 建築物地區:縣市、鄉鎮
- 房屋構造:磚水泥/加強磚/鋼筋水泥/鋼骨水泥/鋼筋混凝土/鋼骨混凝土等
- 樓層數
- 使用面積
住宅火險、地震險常見問題
「住宅火災及地震基本保險」包含火災險及地震險,故兩者無法單獨投保,但可在此基礎下另外附加其他保單,如「超額地震險」、「擴大地震險」及「輕損地震險」等等。
不會!各項理賠皆有明定的上限,如火災保障的裝潢修復費用,以投保建築物內動產保險金額之 30%,最高 80 萬元為限;地震保障則是最高不超過新臺幣 150 萬元。
建築物全損的標準,為符合下列之一者:
1.經政府機關通知拆除、命令拆除或逕予拆除。
2.經保險公司合格評估人員評定或經建築師公會或結構、土木、大地等技師公會鑑定為不堪居住必須拆除重建、或非經修復不適居住且修復費用為危險事故發生時之重置成本 50% 以上。
目前政府並沒有強制房屋投保「住宅火災及地震基本保險」,故民眾可自行決定是否要幫房屋買保險,但若購屋時有向銀行申請房貸時,銀行通常要求投保。
可以!但與屋主投保的「住宅火災及地震基本保險」不同,產險公司有專門提供租屋族投保的「租屋火險」,保障通常包含承租人火災責任險、承租人動產損失保險等等,能同時保障屋租客本身和房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