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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2月底因意外骨折開刀住院,3月向國泰申請理賠有下來,8月底拔鋼板也申請理賠,但申請隔天,理賠人員告知因我當初提供2份醫師診斷證明導致電腦判讀錯誤,3月核賠金額有溢發,將從這次理賠金扣回我覺得不合理,因為:1.因事故發生送急診判定骨折需開刀因考慮術後住院照護故轉院至離家近的區域教學醫院,是故需提供2張診斷證明,怎麼會是我的問題?2.當初理賠下來看理賠明細我有發現疑問,當下就傳line給業務員,業務員回覆她也看不懂明細有可能是骨折住院理賠,因當時我多處骨折(明細只記載兩筆住院日額.但金額不同,後來解釋才知一筆是骨折未住院一筆是骨折住院)也曾打給國泰不知客服還是理賠(忘記了打給那個部門)詢問那2筆住院日額的情況,但只告知會請負責核賠人員查明後回覆,有問題會告知!但至今已經過半年都沒任何通知回覆,讓我覺得就應該沒問題,因我也是第一次申請意外理賠,自始至終認為是骨折理賠,直至此次我提出申請國泰才查覺告知溢發,現要求全數追回,我覺得不合理的是當初我發現疑問時已盡告知義務,現要扣發此次理賠金,我知法律有不當得利及侵佔等相關法律,但又不是我故意的,我跟國泰訴求我願返還但因我半年前已告知,且過失不在我身上,故訴求部份返還,請問這樣的訴求合理嗎?我該怎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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